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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团支部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团支部、团干部、团员和美德青年的评优细则

作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4-03-12浏览:

团支部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2024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营造良好团风,调动团干部、团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和导向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时间段为:2023年4月--2024年3月。

第二章 分值构成

第三条 考核满分为150分,包括基础部分与附加部分。

基础部分满分100分,包括: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与宣传、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三部分。

附加部分满分50分,包括:奖惩情况、业务能力和文体活动三部分。

各项考核指标分别包含若干项考核内容,各项考核内容根据不同目标管理要求进行考核。各项考核指标得分相加为团支部工作考核实际得分。考核指标具体构成及考核记分办法,见附件:《共青团山西省贸易学校委员会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表》。

第三章 考核层次和定级

第四条 考核分为三个层次:团支部自评、团总支考核和校团委复核。

团支部自评由各团支部根据《团支部工作手册》中的记录及实际情况进行自评,并将相关材料附于《共青团山西省贸易学校委员会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表》,于3月31日前上报上级团总支。

团总支考核由各系团总支负责,根据所辖团支部在《团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在《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表》中对团支部进行评定。得分在60分以下的团支部为“不合格团支部”,团总支要对“不合格团支部”进行整顿并限期改进工作;得分在60-90分的团支部为“合格团支部”;得90分及以上的团支部,可申报至校团委参加“红旗团支部”或“学雷锋”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团总支根据评定结果拟定候选“红旗团支部”和“学雷锋”先进团支部名单,于4月3日前上报相关材料:《团支部量化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团支部量化考核汇总表》、候选“红旗团支部”和“学雷锋”先进团支部的《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表》和《团支部工作手册》及相关佐证材料。

校团委对“红旗团支部”复核,由校团委负责组织评审小组,主要以“先进集体评审答辩会”的方式进行。根据各候选团支部的工作量化考核成绩、《团支部工作手册》、团总支评价和团支部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于4月14日前评选出“红旗团支部”“学雷锋”先进团支部。候选团支部可以借助PPT等形式介绍本支部情况及具有创新性、特色性的活动。“红旗团支部”“学雷锋”先进团支部的数量不均衡分配,不受系别、年级限制。

第四章 附则

第五条 各级团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团总支考核或校团委复核中若发现材料虚报、不真实情况,相应团支部将被直接定级为不合格团支部。

第六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山西省贸易学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于2024年3月7日经共青团山西省贸易学校委员会团委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于2024年4月开始实施。

共青团山西省贸易学校委员会

关于团支部、团干部和团员的评优细则

(2024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综合素质,增强团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表彰先进,体现典型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二条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根据《共青团山西省贸易学校委员会团支部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团支部年度量化考核90分以上,有资格参与评选“红旗团支部”或“学雷锋”先进团支部。

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共青团工作,熟悉团的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自觉遵守《团章》,严格执行“三会两制一课”等团的组织制度,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团的岗位上务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并能发挥表率作用,操行考核成绩在本班名次的40%以前;

(三)学习努力,各科成绩总和在本班名次的30%以前,体育成绩达标。

(四)入选山西省贸易学校业余团校学员,并考核合格。

条 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热爱共青团,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自觉遵守《团章》,以《团章》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执行“三会两制一课”等团的组织制度,无旷团校、团课和不参加团日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现象,对团组织指派的任务能够主动完成,在团员中起到表率作用;

(三)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操行考核成绩在本班名次的50%以前;

(四)学习努力,各科成绩总和在本班名次的30%以前,体育成绩达标。

(五)入选山西省贸易学校业余团校学员,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 评选数量

条 “红旗团支部”评选数量

“红旗团支部”评选根据《共青团山西省贸易学校委员会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执行,不均衡分配,不受系别、年级限制。

条 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数量

“红旗团支部”所属全部团干部有资格获得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合格团支部获得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人数不超过2人;不合格团支部所属团干部不能参与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

条 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数量

“红旗团支部”获得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人数不超过2人;合格团支部获得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人数不超过1人;不合格团支部所属团员不能参与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第四章 评选办法

第八条 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根据《共青团山西省贸易学校委员会团支部量化管理考核办法》,由校团委负责组织评审小组,对各系团总支拟定的 “红旗团支部”“学雷锋”先进团支部进行评定,评定依据候选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成绩、《团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情况、团总支评价和团支部在“先进集体评审答辩会”的答辩情况,择优评选。

第九条 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办法

根据《共青团山西省贸易学校委员会团干部、团员考核细则》第一条,由班主任和团支委根据量化考核结果择优提名,经本支部民主评议通过后;报上级团总支审查;校团委复核。

第十条 校级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办法

根据《共青团山西省贸易学校委员会团干部、团员考核细则》第二条,由班主任和团支委根据量化考核结果择优提名,经本支部民主评议通过后;报上级团总支审查;校团委复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共青团山西省贸易学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于2024年3月7日经共青团山西省贸易学校委员会团委委员会议讨论通过,2024年4月开始实施。

共青团山西省贸易学校委员会

关于美德青年的评优细则

(2024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未成年人中树立一批学习榜样,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促进全校学生践行道德规范,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品格,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广泛开展“美德青年”评选活动。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二条 美德青年评选条件

(一)参选青年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品德润身、公德善心、大德铸魂。

2.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模范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积极参加劳动实践,综合素质较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二)参选青年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须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

1. 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自立自强,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常做家务;邻里和睦,共促和谐。

2. 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帮助同学;关心集体,主动担当;乐观向上,自尊自信。

3. 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热爱自然,保护环境;乐于助人,见义智为;崇尚科学,珍爱生命。

(三)评选类别

评选类别分为爱国文明、孝老爱亲、励志勤学、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和公益环保六个类别。

第三章 评选比例评选办法

美德青年评选比例评选办法

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根据以上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推选美德青年候选人。各系团总支审查、考核,每个类别择优推荐1人,报校团委复核。

章 附则

本细则由共青团山西省贸易学校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细则于2024年3月7日经共青团山西省贸易学校委员会团委委员会议讨论通过,2024年4月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