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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作者:经济技术系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13浏览: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在基本达到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前提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民主管理,在学生会、共青团、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各方面能够以身作则。

(2)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能独立、主动地开展工作,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过程中发挥纽带作用,为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当好参谋和助手,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4)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校内外教育活动,工作大胆创新,具有一定影响力。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4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