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4年“文明风采”大赛的通知

作者:基础教学部发布时间:2014-01-07浏览:

山西省贸易学校

关于举办2014年“文明风采”大赛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

根据晋教职《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六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的通知》的有关指示精神,现将我校比赛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赛领导组:

组长:尚瑛达

成员:王丽萍 李艳青 朱瑞祥 程桂芬 李春琴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基础课教学部 负责人:李艳青

成员:李竹凤、崔希玲、李波

二、竞赛内容

(一)征文类比赛(3项)。

项目:“我的梦·中国梦”征文比赛,“雷锋精神永在”征文比赛, “创业之星”征文比赛。

(二)规划设计类比赛(1项)。

项目:“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

(三)摄影和微电影类比赛(3项)。

项目:“最美中国”摄影和微电影比赛、“我身边的正能量”摄影和微电影比赛、“劳动者神采”摄影和微电影比赛。

(四)FLASH动漫设计类比赛(3项)。

项目:“生态文明”动漫比赛,“生命·安全”动漫比赛,“荣与辱”动漫比赛。

(五)展演类比赛(3项)。

项目:“诚行天下”演讲比赛,“职业素养”展示比赛,“中华才艺”表演比赛。

三、具体组织形式

1、征文类、规划设计类和展示类作品由基础课教学部负责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和评比。

2、摄影和微电影类、FLASH动漫设计类作品由经济技术系负责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征集和评比。

四、评奖办法

本次大赛将根据每个项目参赛作品数按以下比例评奖: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20%,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五、注意事项

1、全校大赛由基础课教学部负责比赛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评选结果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2、本届比赛由各系部负责组织与发动,要求在校生人人参加,将参赛作品于3月10日前交回有关负责系部参加评选。

3、指导教师对所指导项目要具有特长,且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资格。

4、各组织比赛部门要成立评委组,认真组织客观公正地评选,按评奖要求评出等级,并交大赛办公室审核后,交大赛领导组审定。

5、大赛结束后,在校园网公榜成绩,并将推荐参加全省比赛作品、作者名单公示。

山西省贸易学校

二○一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