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新形势下,粮食经纪人作为一个新的粮食收购主体,充分发挥与农户联系密切的特点,粮食经纪人是粮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一名优秀的粮食经纪人在保证自己受益的同时,可以实现农民增收及市民受益。他们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既是竞争关系,也是合作关系。可以说,谁掌握了粮食经纪人,谁就掌握了新时期粮食收购市场的主动权。
一、粮食经纪人队伍发展现状。近年来,在农业生产实践中涌现出一大批粮食经纪人,他们积极为农产品的买卖双方牵线搭桥,促进了农产品流通,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加强粮食经纪人队伍建设,对于开拓农产品市场,引导农民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产品,减少生产的盲目性与滞后性,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具有积极作用;对于培养有市场意识,敢闯敢干的新型农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发展农业,加快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经调查,目前粮食经纪人主要从事粮油、小杂粮的粮食经纪。从目前粮食经纪人的组织形式上看,粮食经纪人主要是自然人,法人组织较少,多为农户为销售产品自发组织形成。农村粮食经纪人中大多数人的活动方式是销售旺季经营、淡季种植,平时从事农作物种植,收获季节“转型”成为粮食经纪人,这种经营形式既保证了种植生产,又保证了产品的顺利销售,也给农副产品营销队伍带来了强大的生命力。当然,也有少数粮食经纪人专职进行经营活动有些还具有了较大的规模。
二、农村粮食经纪人的功能特点。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进行,各种特色产业大量涌现,广大粮食经纪人在活跃农村市场、搞活商品流通、促进农产品交易、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功能特点表现为:
1.在粮食产品流通上的促进作用。粮食经纪人把买卖从本地做到外地,从农村做到城市,帮助农民把产品卖出去,解除了广大农民销售难的后顾之忧。
2.在市场信息传递上的触角作用。市场经济是信息经济,粮食经纪人以追求最高购销差价为目的,不惜花费大量时间,跑市场找货主,然后走乡窜户搞收购,把市场信息带给千家万户。收储加工企业通过他们发布收购价格和品质标准,农民通过他们了解市场,选择种植品种,寻找致富门路。这样,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发展,既活跃了农村市场,加快了粮食流通速度,又提高了他们的经济收入。
3.在壮大特色产业上的催化作用。市场经济是规模经济,没有规模就形不成特色,没有特色就形不成竞争优势。就山西而言,山西地处黄淮海地区玉米黄金生产带,玉米是该省第一大粮食品种,也是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的主要支柱品种,产量占全省粮食产量的70%以上,生产的玉米因色泽好、品质优、含水量低而享誉全国,受到省外客户的青睐。同时,山西位于大陆东岸的内陆,外缘有山脉环绕,因而受海风的影响,形成了比较强烈的大陆性气候。又由于受内蒙古冬季冷气团的袭击,北部比较寒冷,由此形成了“冬季长而寒冷干燥、夏季短而炎热多雨、春季日温差大、秋季短暂,气候温和”的气候特征。如此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优越的气候条件,也造就了山西省小杂粮品种多、产量大、品质优,具有健康、绿色、天然等特点,在全国享有“王中之王”的美誉。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在忻州市为岢岚县举行“中华红芸豆之乡”授牌仪式,对促进我省小杂粮的推广起到了很好的催化作用。
三、在粮食经纪人中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素质不高
粮食经纪人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缺乏,特别是多数粮食经纪人精明不开明,目光短浅,服务意识差,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粮食经纪人的发展。有的经纪人缺乏信用观念,货款到手后,不及时交给卖方,有的甚至一味拖欠耍赖,最终引发纠纷造成矛盾,影响稳定。
(二)管理不够规范
一部分经纪人为了追求最大利润,不惜坑农损农,他们利用自己掌握市场供求的优势,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甚至欺行霸市,任意宰割客户,垄断市场,赚取超额利润。有的经纪人收走农产品却迟迟不付给农民现金,严重拖欠农民的粮食销售款。粮食经纪人既违犯了职业道德和有关法律法规,又扰乱了经济秩序,损害了粮食经纪人本身的形象。
(三)粮食经纪人处于无组织状态
由于它是自发形成的,更多的经营形式是单兵作战,个体经纪人仍然是粮食经纪人的主体,与涉农经纪组织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仍显不足。
(四)粮食经纪人活动资金不足
虽然粮食经纪人运作的成本较低,但仍需要一定的资金才能从事经纪业务,而目前粮食经纪人带有很强的季节性,自身既没有建立积累机制,也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更没有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其服务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四、加大对粮食经纪人的管理
对粮食经纪人队伍加强规范化管理,主要加强市场经济知识、职业道德及工商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引导他们遵纪守法、文明办事,树立新时期经纪人的良好形象,为进一步搞好市场流通做出贡献;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自身的行为,为粮食经纪人经营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一)规范管理,鼓励有序竞争。一是要实行自律管理,按照“自愿、互助、合作”的原则,把分散的农村粮食经纪人组织起来,为他们搭建平台,提供交流、培训的机会,建立信息联络制度,健全农村粮食经纪人网络化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粮食经纪人协会的成立。并进一步帮助农村粮食经纪人协会建立工作制度,健全自律管理规则,逐步走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轨道。二是要规范经纪行为。粮食经纪人经营活动与农民紧密联系,在市场浪潮中需要探索风险利益共担机制,保障双方的权益,这就需要进一步探索粮食经纪人资质认证机制,完善群众监督体系,加强规范化建设。坚持“零收费、近服务、远管理”,边规范边发展的原则,加强粮食经纪人队伍建设。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业人员发证办照,持证上岗,规范管理。三是要加强日常监督。设立违规经营举报电话(信箱),充分发挥工商、行业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对欺诈行为予以打击、曝光,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违法乱纪的要依法严惩。不断强化粮食经纪市场监管执法,加大对经纪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粮食经纪市场秩序,规范经纪执业行为,促进粮食经纪人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做到培训教育、规范管理与组织发展同步,对粮食经纪人要从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礼仪道德知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培训,特别是要教育经纪人增强诚信意识,以诚信求生存,以诚信求发展。通过培训,提高粮食经纪人的素质,为进一步活跃全省农村经济打好基础。
(三)大力加强对粮食经纪人的信息服务工作,努力抓好粮食经纪人的典型示范工作。行业管理部门要将粮食经纪人急需掌握的相关信息如市场行情、农业生产技术等定期发布,为粮食经纪人进行经营活动提供切实有效的信息服务;并要大力宣传粮食经纪人的地位和作用,树立守法、守信粮食经纪人典型,通过现场会等形式进行示范,扩大粮食经纪人的社会影响,消除人们对粮食经纪人的偏见,形成“经纪有为、经纪光荣、经纪致富”的意识,引导大批农民进入粮食经纪行业。
(四)大力加强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带动大批粮食经纪人的发展。积极发展小杂粮产业,对全省农民起到示范作用,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由过去只注重生产转变为在注重生产的同时关注市场的发展,一大部分农业生产大户也自觉地以市场为导向,农忙季节搞生产,农闲季节忙销售,转型成为粮食经纪人,带动了大批粮食经纪人的发展。
(五)用政策扶持,靠服务发展。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促进粮食经纪人队伍建设,制定优惠政策;从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为粮食经纪人的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银行部门要加大对粮食经纪人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专项资金发放的针对性,对那些经营大户要予以适当倾斜;税务部门要采取一定的优惠措施,对粮食经纪人给予实际有效的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立足职能,积极引导,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促进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发展,要加强对市场的调控,强化对粮食经纪人的协调管理和行业内部管理,防止和杜绝恶性竞争。
农村粮食经纪人关乎农产品的流通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对其进行有力的引导更是应对粮食购销新形势的必须手段,希望通过此次调研能引起社会对粮食经纪人的关注,以便他们能为粮食流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