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校级比赛通知

作者:山西省贸易学校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29浏览:

山西省贸易学校

关于举办2015年“文明风采”大赛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

根据《关于举办山西省第七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通知 (晋教职函[2014])》 的有关指示精神,现将我校比赛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赛领导组:

组长:尚瑛达

副组长:李艳青

成员:王丽萍 朱瑞祥 程桂芬 李春琴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基础课教学部 负责人:李艳青

成员:李竹凤 崔希玲 李波

二、竞赛内容

(一)征文类比赛(3项)。

项目:“梦想照我前行”征文比赛,“我眼中的传统文化”征文比赛, “创业之星”征文比赛。

(二)规划设计类比赛(1项)。

项目:“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

(三)摄影和微电影类比赛(3项)。

项目:“志愿服务剪影”、“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最美中国”为主题的摄影或微电影赛项。可选择参加摄影或微电影项目之一,也可同时参加两类项目。

(四)FLASH动漫设计类比赛(2项)。

项目:“生态文明”、“生命·安全” 为主题的动漫设计比赛。

(五)展演类比赛(3项)。

项目:“中国梦·我的梦”演讲比赛、“诚行天下”演讲比赛、 “中华才艺”表演比赛。

三、具体组织形式

1、征文类、规划设计类和展示类作品由基础课教学部负责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和评比。

2、摄影和微电影类、FLASH动漫设计类作品由经济技术系负责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征集和评比。

四、评奖办法

本次大赛将根据每个项目参赛作品数按以下比例评奖:一等奖5%、二等奖8%、三等奖10%,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全校大赛由基础课教学部负责比赛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评选结果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2、本届比赛由各系部负责组织与发动,要求在校生人人参加,将参赛作品于2015年1月20日前交回有关负责系部参加评选。

3、指导教师对所指导项目要具有特长,且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资格。

4、各组织比赛部门要成立评委组,认真组织客观公正地评选,按评奖要求评出等级,并交大赛办公室审核后,交大赛领导组审定。

5、大赛结束后,在校园网公榜成绩,并将推荐参加全省比赛作品、作者名单公示。

6、指导教师负责完成《2015年校级文明风采比赛作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的电子版交回负责评奖的科室。

7、附件请登录校园网下载。

附件 1、2015年校级文明风采比赛作品登记表.xls

附件 2、山西省第七届中等职业学校 “文明风采”竞赛参赛作品要求.doc

山西省贸易学校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