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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语言文字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邢利军发布时间:2022-05-26浏览:

各科室:

为深入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根据教育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语用〔2021〕4号)等文件精神,山西省语委、山西省教育厅决定于2022年启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

为落实中等职业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充分做好验收工作准备,基础课教学部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通知》(晋教语函[2022]1号)、《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语言文字达标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并教信语函〔2022〕10 号)、《山西省中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采分表》具体内容及学校工作实际,制定了《山西省贸易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采分表》,请对照任务分解认真组织落实,2022年6月30日前,各科室将二级指标的简要说明和佐证材料(见附件2)交于基础课教学部,据此撰写我校自查自评报告。

附件1: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语言文字达标校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2: 山西省贸易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采分表.docx

2022年5月26日